你说的这个借贷案例非常明确,你以你自己的名义去申请借款,现在无法还款,导致出借人起诉的担保人后,担保人进行了还款,可以说担保人履行了其法律责任。
而担保人在偿还了相应的借款后,是可以向借款人也就是你进行追偿,这也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你当然只有应诉的份了,因为你自己的签订借款合同时就已经非常明确的知道在贷款逾期后你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还款义务。
在诉讼阶段,法院只认可有效的合同文书等资料,所以这个诉讼你肯定会败诉无疑,至于实际用款人是不是你与这个追偿权诉讼没有太大的关系。
再说实际用款人问题:
1、你以自己的名义借款,却给别人使用这属于你自己的行为。当然这也是正规贷款所不允许的,与你贷款的实际用途不符,又涉嫌骗贷的嫌疑,因此你必须认真对待这笔贷款,尽快还款,因为后期造成的后果都需要你承担。
2、你把贷款再转借给他人使用,本身就不合法。而属于一种自己的民间借贷行为,实际与本案关系不大,对方不还款,你可以根据借据,转账凭证,证人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实际用款人要求还款。但与担保人起诉你还款不能混为一谈,这又是另一个诉讼案件。
因此你可以同样起诉用款人,再与实际用款人进行有效协商,争取达成可行的债务解决方案。